案例一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了承包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中的清单项目及费用包括:分项工程项目4项,总费用为200万元,单价措施项目费为16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万元;计日工费为3万元;暂列金额为12万元;特种门窗工程(专业分包)暂估价为30万元,总承包服务费为专业分包工程费用的5%;规费率与增值税率合计为17%(以不含规费、税金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为基数)。
注:表中粗实线为计划作业时间,粗虚线为实际作业时间。
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约定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于开工之日前10天支付,在工期最后2个月的工程款中平均扣回。
2.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按实际进度逐月结算。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开工后的前2个月平均支付。
4.计日工费用、特种门窗专业费用预计发生在第5个月,并在当月结算。
5.总承包服务费、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额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算。
6.业主按每月工程款的90%给承包商付款。
7.竣工结算时扣留工程实际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
问题:(费用计算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保留3位小数)
1.该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
2.列式计算第3个月末的工程进度偏差,并分析工程进度情况(以投资额表示)。
3.计日工费用、特种门窗专业费用均按原合同价发生在第5个月,列式计算第5个月末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4.在第6个月发生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费用为10万元,其他费用均与原合同价相同。列式计算该工程实际总造价和扣除质保金后承包商应获得的工程款总额为多少万元?
5.如果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进行竣工结算,则竣工结算尾款为多少万元?
案例二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20个月,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经总监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工作匀速施工。
图5.1 施工进度计划
事件一:由于建设单位负责的施工现场拆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口头指令承包单位开工日期推迟4个月,工期相应顺延4个月,鉴于工程未开工,因延期开工给承包单位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
事件二:推迟4个月开工后,当工作G开始之时检查实际进度,发现此前施工进度正常。此时,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竣工日期完成工程,承包单位提出如下赶工方案,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该方案将G、H、L三项工作均分成两个施工段组织流水施工,数据见表5.1。
事件三:工作G经监理工程师核准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均为400m3。承包单位在报价单中的工料单价为50元/m3,管理费费率为15%,利润率为5%,规费为3.41%,增值税为9%。
问题:
1.如果工作B、C、H要由一个专业施工队顺序施工,在不改变原施工进度计划总工期和工作工艺关系的前提下,如何安排该三项工作最合理?此时该专业施工队最少的工作间断时间为多少?
2.事件一中,指出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
3.事件二中,G、H、L三项工作流水施工的工期为多少?此时工程总工期能否满足原竣工日期的要求?为什么?
4.事件三中,按合同约定,工作G每月的结算款应为多少?
本文链接:https://www.yousenjiaoyu.com/zaojia/beikao/4293.html